第一章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概况一章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概况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是武汉市城区综合性的档案馆,直属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位于长江汉水交汇,通江达海,华中大都市武汉市的商业中心区,馆址设在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江汉区档案馆是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面貌的前提下,集中统一地管理党和国家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一节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历史沿革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于1984年9月15日成立。纵观我区实际,档案工作机构是随着区级政权的建立而相应建立,随着政权体制的改变而变更,隶属关系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而演变。从1949年6月接管4个旧区公所至今已是51年的历史,档案工作体制前后经历了5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6月至1966年5月“文革”前,区级政权机关几度更名,区公所——政府——区人委——江汉人民公社——区政府党政档案分别进行,属机关档案室性质,系机关秘书工作的一部份,有人兼管本机关的档案工作。1960年曾建立档案科,有专人主管档案工作,并经过专业培训。 第二阶段:从1966年5月至1979年,这一时期各级政权机关受到冲击,多次易名,经历了政权机关从瘫痪——被夺权——“文革”领导小组——三支两军——抓促办——革委会军、干、群三结合实行一元化领导,档案机构也被迫停止了工作——革委会办事组秘书小组的工作一部份——党政合一的档案室,有人兼做档案工作,1973年开始有专职档案干部1人。 第三阶段:从1980年至1984年9月区级党政机构分开,1980年4月成立档案科、属区委办公室领导,集中统一管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四大家的档案,属机关综合档案室性质,配有2名科级干部、三名专职干部主管档案工作。 第四阶段:从1984年9月成立区档案馆,成为国家科学文化事业机构。陈顺高同志任馆长,陈正帽、李腊芝任副馆长。1985年12月档案科、馆正式列入政府编制序列,档案科为政府直属科,科长陈训高、副科长陈正帼、李腊芝,区档案馆为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上受区政府档案科的指导,档案科(馆)机构性质既是党的机构,又是行政职能机构,科、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领导。1990年 11月由李腊芝同志担任馆长,骆望菊同志担任档案馆副馆长。1991年9月李腊芝同志担任档案科科长,1993年元月骆望菊同志担任档案馆馆长。 第五阶段:1997年8月15日,根据江编[1997]24号文件通知精神,将江汉区政府档案科改为档案局,局馆合一,为区属局级事业单位,档案局、馆定编8人,实有8人,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监督科和管理利用科,使档案局馆职能配置齐全,充分发挥各科室功能。档案局、馆由李腊芝同志任局长、馆长,骆望菊、孙苏丽同志任副局长、馆长。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建馆十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局(科)、馆档案干部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奋斗,档案事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档案事业列入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政府目标管理任务,档案馆馆藏不断千富,档案门类逐渐增加,档案管理日趋科学。档案基本建设不断加强,1999年档案馆馆址迁移,区政府投资150万元在机关大院单独建一栋楼,总使用面积962.84平方米,档案馆库房建筑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二、三楼层设有261平方米的档案库房,馆房围护结构采用加厚墙体,留有小窗户,进入库房设有过渡间,设置有办公室、阅档室、技术室、培训室、监控室、陈列室、并安装有中央空调、防火、防盗报警装置,档案馆库房安装了先进的密集架,并配备了去湿机、吸尘器、微波灭虫机、毛发温湿度自动记录仪、复印机、微机、四通打字机、刻录机、扫描仪、照像机、录像机以及音响设备等现代化办公用具,推进了城区档案馆工作现代化、科学化管理的进程,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先进水平的综合性档案馆。特别是近几年来,档案局、馆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指导思想,以不断丰富馆藏结构和数量,加强科学管理为工作目标,以利用工作为服务目的,不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坚持为四化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档案局、馆年年被评为市局优秀集体,1995年、1997年被湖北省档案局、人事局评为行进单位。 第二章 馆藏档案综述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文化历史财富,真实地记录了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是极为重要的信息资源。建馆以来,我馆干部积极认真开展收集工作,特别是92年以来,我馆的馆藏档案逐步增多,档案门类、载体不断丰富,馆藏数量、结构有了较好的变化,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档案的来源 本位档案的来源,一是定期接收区级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二是及时接收撤并机构、临时机构的全部档案。三是广泛收、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 二、档案的进馆方法 主要是采取定期接收现行机关档案室保管10年后的档案和临时接收相结合,重点征集和一般收集相结合,主动收集和接收捐赠相结合,不断优化馆藏,丰富内容。本馆建立初期,因忙于理顺体制,制度建设,加上库房容量有限,收集工作无法开展。1992年档案库房维修改造后,接收了第一批区属单位1980年以前的文书档案和婚姻档案,新建档案馆面积扩大后,1999年又接收了区直机关委办和区属一级单位1990年以前的文书档案,并接收了纪检档案、诉讼档案、死亡干部档案、工业普查档案、三产业普查等专业档案,使档案门类以单一的文书档案,扩大为多门类的档案,改善了档案的馆藏结构。 三、档案馆藏种类的数量 区档案馆所馆藏的档案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有文书档案、专门档案档案共计102全宗,56,298卷、册、盒、件,其中文书档案18,775卷,科技档案72盒,声像档案116册,会计档案 l,736盒、册,纪检监察案件档案 l,292卷,死亡干部档案91册,婚姻档案229卷,知青档案107卷,治黄档案51卷、册、盒,人口普查档案28卷,工业普查、三产业普查档案135盒,诉讼档案32,842卷,人物档案20册,印章档案451枚,实物10件。 区档案馆馆藏档案主.要由撤销机关和现行机关两个方面组成。 (一)撤销机构的档案。有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落知办公室、整党办公室、区“五七”干校、人口普查办公室、手管局、粮食局、一、二商业局、民政工业公司、知青办、工业总支、贸易货栈、供销合作社的档案,这部份档案对于了解江汉区历史沿革、体制改革和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等都有重要的查考价值。 (二)机关的档案 l、文书档案:包括1950年至1998年,中共江汉区委、区人大、政协、政府、纪委及其所属部、委、办、街、局(公司)和群团组织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江汉区历史面貌有价值的文字材料。这些档案是江汉区历史发展的记录,是知往鉴来,结历史,指导现实,规划未来,建设和发展江汉区现代商贸金融区具有重要依据和参考价值。 2、专门档案:包括1951年至1995年的科技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纪检监督案件档案3,215卷,死亡干部档案91册,婚姻档案229卷,知青档案107卷,治黄档案51卷、册、盒,人口普查档案28卷,工业普查档案66盒,三产业普查档案69盒,诉讼档案32,842卷,人物档案20册,印章档案451枚。这些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反映了江汉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对于考证历史,维护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调解纠纷等方面具有凭证和依据作用。 (三)特色档案资料:为了使馆藏的档案资料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近几年我们利用一切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了档案资料的征、收集工作,有江汉区情、江汉区党史大事记、江汉区组织史、江汉区党建工作目录、江汉区投资指南、江汉区城区规划、江汉区地名史、江汉区城区开放、江汉区旧城改造、全国科技先进城区、全国文化先进城区、全国社区服务先进试点区材料、商业经济、商贸经济、领导论文集、创建文明单位、金秋庙会、金桥书评、群众文化、街道文化站、 江汉文化志、江汉教育志、普九教育、教育风采录、教育集编、名校名店发展史、江汉青年、江汉巾帼、江汉战洪图、防汛抗洪新闻报道、大事记、龙王庙技术资料、人防空袭预案、民营科技园、江汉区报刊摘录、国际档案大会资料。同时还收集了同治、咸丰、光绪时期的地契,民国三年历代疆域形势一览图、民国三十七年中国分省新图地名索引、民国三十八年文字精华、圣若瑟私立学校校刊,鲁迅手稿集、中国人民解放战争三年战绩、老红军革命回忆录、荆江分洪工程志要、文化革命文件汇编、文革小报和毛主席像章等等。 这些特色档案资料从各方面反映和记录了本地区革命和革命斗争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地域概况、文化传统、风土民情、风俗民情、风俗习惯、先进模范人物、知名人士、党史、方志、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社会改革发展,具有江汉地区特色,对于认识历史、回顾历史,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有查考和利用价值。 四、档案的质量完整程度和档案价值分析 从1956年开始,我区曾经推行了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80年代起,制定了《江汉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在全区实行了档案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了档案接收标准,严格把好进馆质量关,并对原馆内保存的档案进行了修复、整理,更换了标准的档案装具,复制了字迹退色的档案和目录,使馆内档案全宗划分准确,案卷排列有序、分类较科学、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基本划分准确,案卷质量符合档案馆业务规范标准,并且将全部档案资料进行了消毒处理。馆藏档案分设专业档案馆库和文书档案库房。馆藏102个全宗的档案全部建立了包括“全宗介绍”“组织沿革”“三合一制度”“交接档案凭证”“鉴定材料”“统计材料:等内容的全宗卷。 本馆档案虽然近几年来档案的结构、数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仍然有一定的差距。建国初期,由于保管条件差,制度不健全,收集的档案较少。文化草命中由于动乱原因,档案部门瘫痪,除形成的正式文件留存外,反映当时历史背景的资料所存元及。1972年元月向市档案馆移交了区委和政府全宗永久期档案773卷,致使区委、政府、档案室全宗的档案分散两地保存。加上1979年市档案局在我区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的试点,将区委、政府全宗中1950年至1966年间的1487卷超过保管期的无价值的档案剔出销毁,致使本馆的档案中反映党的中心工作政治运动活动的多,而反映经济建设和反映特色的档案相对较少,特别是在年代上没有久远的。 第三节 馆藏资料慨述 区档案馆馆藏资料较多,内容丰富,其中不少资料与档案互相印证。馆藏资料的主要来源是:(一)利用重复文件(包括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发送和本区各机关形成的)汇编而成;(二)通过横向联系互赠式交换区属各单位的书刊、史志、资料;(三)定期或不定期接收区属各单位的书刊、史志、资料;(四)征集或接收有关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料;(五)本馆购买、征订的各种报刊、杂志、图书资料。 区档案馆现有资料15,025册、盒,按照《中国图书分类法》、《武汉市综合档案馆资料分类规则》进行了分类、编号,结合实际情况,分为三大部类: 第一部类图书。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党史全集、选集;党的基本知识、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文学、历史、地理综合性的图书与工具书;政策法令汇编;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人物传记、史志、方志、年鉴等880册。 第二部类内部资料。主要有中央、省、市文件汇编;会议汇编;党代会、扩大会、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党纪、政治运动、学习宣传和年事外事、人大、政协、统战、商业、工会工作的汇编;内参、通讯、政报、公报、《人民日报》合订本等13,785册。 第三部类重要全宗的文件汇集和编研材料。为了保护档案原件和提供利用者查阅,备有文件汇编341盒,编研材料13册。 第四节 编研工作慨述 本馆的档案编研工作起步较晚,1994年晋升湖北省二级综合档案馆时才开始启动,为了广泛地提供档案文献为社会各方面服务,采取了自编、合编、参加编的方式,开展了编研工作,形成了如下的编研材料。 编写时间 编 研 材 料 备注 1990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汉区组织史资料 合编 1994年 江汉区档案馆指南 1994年 繁荣有序的群众文化 1994年 方兴未艾的旧城开发 1994年 常盛不哀的商业经济 1994年 江汉区历届党代会简介 1994年 江汉区历届人代会简介 1994年 江汉区历届政协会简介 1994年 档案利用效果选编 1998年 江汉区组织沿革编序 1999年 江汉区一九九八年防汛抗洪大事记 1999年 江汉区一九九八年大事记 2000年 江汉区档案馆指南 续编 2000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二次至十一届四次代表会议简介 续编 2000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汉区第八次代表大会简介 续编 2000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十届三次至十一届四次代表会议简介 续编 2000年 武汉市江汉区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汇编 2000年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利用效果汇编 第五节 利用工作综述 档案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利用,档案馆成立以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利用服务,为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为经济建设,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提供了原始的凭证依据,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 一、接待利用者的日期和时间 为适应社会各界需要,区档案馆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接待利用者的日期。馆内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按区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负责接待咨询服务。 二、控制使用的档案资料范围及查、借阅手续 根据国家档案局[1986]2号文件精神和《江汉区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的规定,控制使用和暂不开放的档案、资料范围是: 1、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不宜公开的会议记录; 2、有关审干及历次政治运动中涉及某些人的具体档案、资料; 3、党政领导机关对党员、干部、职工考核、评价尚未正式公开的档案、资料; 4、武装、政法、保密等部门涉及国家安全、武器装备、人防设施、战备方案、民兵预备役组织情况不宜公开的档案、资料; 5、不利于党内团结、民族团结和统战工作的档案、资料; 6、产权、债权及专利技术、传统工艺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7、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档案、资料; 8、单位及个人移交、捐赠、寄存档案时,明确提出不能公开的档案、资料。 查阅控制使用的档案、资料手续为:利用者可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身份和利用目的,经本馆同意,办理查阅手续,方可借阅。 三、开放的档案、资料及其查借阅手续 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区档案馆保存自的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开放的档案、资料的范围是: l、建国前的档案、资料; 2、建国后区委、区政府及其直属各部、委、办、街、局(公司)、群切组织、区级临时机构、撤销机构等单位已满30年的档案、资料; 3、各种公开出版物、报刊、资料(控制利用部分除外)。 开放档案利用手续为:凡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单位介绍信、工作证、离休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经本馆同意,均可利用开放档案。港、澳、台同胞和侨胞,以及外国人(合外籍华人),经有关机关介绍,并征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也可利用开放档案。 区档案馆为了方便利用者,提高查准、查全、查快效率,编制了各种检索工具,一是报道型检索工具,有档案馆指南、全宗名册、全宗介绍;二是查找型书本式检索工具,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开放目录、专门档案目录;卡片式检索工具,有干部任免卡片、专题文件分类卡片,资料卡片等,并对重要全宗和人名进行微机检索。 区档案馆还开展各种形式的利用服务工作,主要方式有:向利用者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档案资料汇编等。利用者可直接到档案馆查阅、摘抄、复制、也可利用电话、信函进行咨询利用。为改善利用服务条件,馆内辟有检索室、阅览室,备有复印机、照像机、录像机、收录机、打字机等服务设施,实行咨询、查档、复印(拍照、录像)、出具证明、信息利用反馈等系列化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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